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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2017,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8,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法校所全体人员对顾问单位给予法校的真诚信赖、客户朋友的热情支持,致以深深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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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宓明君博士受邀作“三包”责任的法律解读
来源: | 作者:00 | 发布时间: 2021-10-15 | 3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宓明君博士受邀作“三包”责任的法律解读

        2021年10月13日,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宓明君博士,受邀为阿里巴巴员工作题为《“三包”责任的法律解读》的讲座。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宓明君博士同时作为大学老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历和多年的从教经验,知识渊博,风趣幽默。在讲座中,宓明君博士结合实际,从“三包”的责任主体、“三包”的保障范围、“三包”方式的选择与处置、“三包”中的费用承担、“三包”责任免除与举证责任承担等几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三包”责任的主要内容,并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生动地讲解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等内容。



       最后,宓明君博士对淘宝作为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的消费者保护义务提出了三个建议,认为平台经营者应当认清自己作为“监管者”的地位,充分、合理地使用其“自治权”,针对互联网消费的特点制定平台内部的“三包”规则。



      宓明君博士精彩的讲授,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尤其对“三包”责任风险提出多个细节点,大家觉得非常实用。宓明君博士表示能够给大家带来实用性的建议,增强对“三包”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就是最好的反馈。



律|师|介|绍
宓明君

法学博士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

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会理事

联系电话:13957195136

邮箱:mimj@zjut.edu.cn




北峰無語鎖雲煙—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2017-11-14

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为了发扬党员同志刻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和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的精神;为了增强事务所团队凝聚力,11月11日,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登高望远,一路同行”登北高峰毅行活动。此次活动共16人参加。

三上北高峰 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 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 冷去对美人

一片飘飘下 欢迎有晚莺

     这是毛主席1959年11月在杭州登完北高峰后写的一首诗《五律·看山》。北高峰在杭州灵隐寺后,石磴数百级,曲折三十六湾,海拨313.7米,因其居杭州西湖北侧,故名北高峰。

早上8点半,大家准时在浙大玉泉校区集合登山,活动中大家争先恐后的向山上进发,随着高度的不断攀升,山中的气息迎风飘来,顿时让人心旷神怡,环绕的青山让人神驰、向往。大家真切感受到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登峰则是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顶峰,完成了登顶活动。虽然路途曲折,中途还有一些小插曲,但却赋予了本次活动更多的意义,培养了团队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气馁,始终保持不服输的意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