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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孙科峰律师作“《民法典》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解读
来源: | 作者:00 | 发布时间: 2021-12-17 | 35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孙科峰律师作“《民法典》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解读


     2021年12月13日晚,第三期法校大讲堂如期开讲。这一讲由我所孙科峰律师带领大家研读《民法典》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孙科峰律师从《民法典•继承编》第1145条至1149条这五个条文解读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的报酬等有关规定,提出了这些法条存在的理论争议,以及与其他实体法的冲突和实务上可能存在的程序上障碍。孙科峰律师认为,遗产管理制度中,平衡遗产管理人、遗产债权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的利益,这需要考虑遗产管理人管理权的来源、性质。遗产是否存在资不抵债,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可参照比较成熟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清算制度。但与企业破产制度或清算制度不同的是,这五条法律不足以支撑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施,需要法律人的共同努力,来完善该制度。目前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问题很多,需要克服很多困难,是法律服务领域中尚未开拓的一块处女地,大有可为。孙科峰律师提出了有意与各位同仁及同行一起共同探讨,为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尽绵薄之力。



       此次讲座的分享,律师们表示,干货满满,为今后从事相关业务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对于律师而言,能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遗产管理人服务,守护好当事人的财富,用自己的专业为遗产继承保驾护航,是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也让财富传承,让亲情延续,让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