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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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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2017,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8,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法校所全体人员对顾问单位给予法校的真诚信赖、客户朋友的热情支持,致以深深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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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青年律师王颖超分享《终本案件经验》
来源: | 作者:00 | 发布时间: 2022-06-07 | 26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青年律师王颖超分享《终本案件经验》

2022年5月27日,今年的第一期法校大讲堂在法校总所多功能室开讲。开讲人青年律师王颖超,就执行终本案件的一些经验和总分所的律师们进行了分享与交流。法校总所与分所的律师们共同参与了法校大讲堂的第一课。







所谓“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王颖超律师首先从“当事人官司打赢了能否拿回钱”这个问题入手,提出“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如果通过刑事措施制裁,还有可能进行回款,同时老赖们可能就涉及犯罪。王颖超律师重点分享了拒执罪的构陷,从构成的法律依据、固定证据、程序障碍、谅首先解程序的跟进等方面,并结合相关的实际案例,详细地讲解了拒执罪的具体内容,提出“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之后,王颖超律师结合实操案例还分享了另外两种回款方法:通过抽逃出资罪回款和通过执行审计回款。最后王律师还分享了近几年浙江省人民法院接收的拒执行案件的相关数据。王律师表示,只要符合规定,那么提出申请后法院一定会予以追加,尽可能的保证债权人的权利。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认为,通过此次讲座对办理终本执行案件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执行业务市场广阔,相比传统的民商事诉讼业务有其独特优势,王颖超律师希望通过本次分享,与大家进行深层次的交流!





北峰無語鎖雲煙—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2017-11-14

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为了发扬党员同志刻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和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的精神;为了增强事务所团队凝聚力,11月11日,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登高望远,一路同行”登北高峰毅行活动。此次活动共16人参加。

三上北高峰 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 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 冷去对美人

一片飘飘下 欢迎有晚莺

     这是毛主席1959年11月在杭州登完北高峰后写的一首诗《五律·看山》。北高峰在杭州灵隐寺后,石磴数百级,曲折三十六湾,海拨313.7米,因其居杭州西湖北侧,故名北高峰。

早上8点半,大家准时在浙大玉泉校区集合登山,活动中大家争先恐后的向山上进发,随着高度的不断攀升,山中的气息迎风飘来,顿时让人心旷神怡,环绕的青山让人神驰、向往。大家真切感受到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登峰则是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顶峰,完成了登顶活动。虽然路途曲折,中途还有一些小插曲,但却赋予了本次活动更多的意义,培养了团队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气馁,始终保持不服输的意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