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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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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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2017,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8,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法校所全体人员对顾问单位给予法校的真诚信赖、客户朋友的热情支持,致以深深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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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新高地 "枫桥经验"谱新篇 ——祝贺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
来源: | 作者:00 | 发布时间: 2021-10-27 | 38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党建引领新高地   "枫桥经验"谱新篇

——祝贺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


为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所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2021年10月23日,在法校诸暨分所召开了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诸暨市司法局卢副局长、律管科王科长、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何乃忠、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童丽玲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水鑫及全体党员律师参加此次会议。



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何乃忠向卢副局长一行简要介绍了法校机构的情况,并表示,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2021年,迎来了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的成立,这是法校机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代表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提出希望: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规范党支部的活动和行为,促进律所的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进性、模范性、纯洁性,带领分所的非党员律师依法、依规、依章执业,为诸暨市经济建设发展、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诸暨市司法局卢副局长代表司法局对法校诸暨所党支部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党建使命感;二是积极探索律所党建工作的途径与方法,主动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三是要以党建促所建,增强党建凝聚力。同时,卢副局长为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授牌,党支部书记马栩律师上台接牌。



 浙江法校总所党支部副书记童丽玲代表全体法校人在会上致辞,童副书记首先对中共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她说诸暨党支部的成立既是诸暨分所的一件喜事,标志着法校机构的党建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法校机构向优秀规范化事务所的建设又迈进了一大步。

 同时,童副书记在会上还对法校诸暨分所党支部工作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律师自身综合素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党务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做到学以立德,学以致用,致力于将支部班子打造成学习型的战斗集体。二是加强党建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律所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党建工作是律所的灵魂,是律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律所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三是加强党员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努力提高党员律师的工作水平,调动党员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专业性,严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政等方面的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逐步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政治坚定、本领高强的党员律师队伍。四是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谐,发挥支部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处理好支部会议和分所班子会议之间的关系,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最后,童副主任希望法校(诸暨)分所党支部能够站在新的起点,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在律所发展和党建工作中取得更大更新的成绩。

 浙江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马栩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法校(诸暨)分所党支部的成立标志着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在这崭新的起点,诸暨党支部以党建促所建,立足岗位,扎实做好各项创新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专业优势,增强服务能力,彰显律师职业形象和社会担当,促进律所各项业务实现新提升。



随后,法校总所支部组织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诸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全体党员赴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参观和学习。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

在陈列馆,大家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发展动作模式,以及“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的内涵诠释,深刻领会了“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灵魂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理论精髓就是要“走群众路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通过参观学习,党员同志们表示,要继承革命传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这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突出群众主体地位”的工作模式与法校所“共享、协同、融合”的核心价值观同脉相承。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学习利用“枫桥经验”,要把“枫桥经验”学习好、践行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法治思维及法治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



北峰無語鎖雲煙—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2017-11-14

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为了发扬党员同志刻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和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的精神;为了增强事务所团队凝聚力,11月11日,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登高望远,一路同行”登北高峰毅行活动。此次活动共16人参加。

三上北高峰 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 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 冷去对美人

一片飘飘下 欢迎有晚莺

     这是毛主席1959年11月在杭州登完北高峰后写的一首诗《五律·看山》。北高峰在杭州灵隐寺后,石磴数百级,曲折三十六湾,海拨313.7米,因其居杭州西湖北侧,故名北高峰。

早上8点半,大家准时在浙大玉泉校区集合登山,活动中大家争先恐后的向山上进发,随着高度的不断攀升,山中的气息迎风飘来,顿时让人心旷神怡,环绕的青山让人神驰、向往。大家真切感受到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登峰则是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顶峰,完成了登顶活动。虽然路途曲折,中途还有一些小插曲,但却赋予了本次活动更多的意义,培养了团队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气馁,始终保持不服输的意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