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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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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2017,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8,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法校所全体人员对顾问单位给予法校的真诚信赖、客户朋友的热情支持,致以深深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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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孙科峰律师与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干警 分享2018年刑诉法修正案及配套规定
来源: | 作者:00 | 发布时间: 2021-08-11 | 42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所孙科峰律师与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干警

分享2018年刑诉法修正案及配套规定


202185日下午,我所孙科峰律师接受陶朱商学院的邀请,为诸暨市公安机关轮训班暨法制员培训班开展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相关配套规定”的讲座。

孙科峰律师从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正的背景出发,结合修正前后出台的《监察法》、《人民陪审员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就“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刑诉法与监察法之衔接”、“律师相关制度”“审判组织之变化”四大修正要点进行了分享。重点分享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内涵、意义,价值及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孙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的总结,特别提醒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中,公安机关严禁出具量刑承诺;存在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开启调解或和解程序;鉴于认罪认罚后反悔较常见,不能因认罪认罚降低办案标准。

对于交流的内容,干警们各抒己见,就相关问题发表有对于案件的相关争议点展开了热烈讨论。通过此次培训,学员加深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后续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升理论和事实水平。



孙科峰律师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大学(本科)、四川大学(硕士)、台湾地区成功大学(博士在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聘请的“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浙江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杭州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

研究方向:民刑交叉研究、婚姻家庭,两岸法制

主持完成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研究(厅级)课题1项,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省部级课题4个,在《河北法学》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法学论文20余篇。

擅长疑难案件与刑事辩护,主办多起疑难刑事案件:包括全国轰动的海上许霆案、付某杀人案(死缓)、王某杀人案(死缓)、张某杀人(申请)抗诉成功、郑某非法经营罪(某部督办亿元案件缓刑),吕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某部委案件)、高某诈骗罪(发回重审,再审十年改五年),张某抢劫案减刑12年减2年,刘某贷款诈骗变更为骗取贷款罪(上诉)、伍某故意伤害案(无罪,国家赔偿)、钱某职务侵占(定罪免刑)、郦某故意伤害罪主犯缓刑等案。


北峰無語鎖雲煙—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2017-11-14

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为了发扬党员同志刻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和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的精神;为了增强事务所团队凝聚力,11月11日,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登高望远,一路同行”登北高峰毅行活动。此次活动共16人参加。

三上北高峰 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 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 冷去对美人

一片飘飘下 欢迎有晚莺

     这是毛主席1959年11月在杭州登完北高峰后写的一首诗《五律·看山》。北高峰在杭州灵隐寺后,石磴数百级,曲折三十六湾,海拨313.7米,因其居杭州西湖北侧,故名北高峰。

早上8点半,大家准时在浙大玉泉校区集合登山,活动中大家争先恐后的向山上进发,随着高度的不断攀升,山中的气息迎风飘来,顿时让人心旷神怡,环绕的青山让人神驰、向往。大家真切感受到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登峰则是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顶峰,完成了登顶活动。虽然路途曲折,中途还有一些小插曲,但却赋予了本次活动更多的意义,培养了团队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气馁,始终保持不服输的意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