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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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元旦

HAPPY CHINESE NEW YEAR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2017,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8,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法校所全体人员对顾问单位给予法校的真诚信赖、客户朋友的热情支持,致以深深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和气致祥、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宓明君
来源: | 作者:law-1004801 | 发布时间: 2019-06-04 | 6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法务中心主任
执业律师
mimj@zjut.edu.cn
执业领域:中大型企业以及集团化公司法务服务,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与流程优化,境内投融资与并购重组,公司法人治理与合规,企业危机与商事争议解决

宓明君,男,中国致公党党员,1972年生,浙江岱山县人,法学博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法律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研究,精通公司治理、劳动用工领域的法务问题。

电话:13957195136

邮箱: mimj@zjut.edu.cn 

执业领域:中大型企业以及集团化公司法务服务,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与流程优化,境内投融资与并购重组,公司法人治理与合规,企业危机与商事争议解决

相关研究成果有:

1.《住宅合作社立法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12月版;

2.《人才流动法律约束机制研究》,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3期;

3.《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研究》,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4.《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刍议》,载《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5.《内部人控制的法律规制》,载《公司法:国际经验与理论架构》,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6.《内部人控制的法律诠释》,载《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2006年第1期;

7.《地方债券与中小企业融资初探》,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8.《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载《浙江经济》,2005年第7期;

9.《家政工人权利保护的多元制度模式构想》,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Ÿ经济法、劳动法》全文转载;

10.《民事责任能力研究》,载《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11.《高校后勤进行公司制改造的模式选择》,载《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11期;

12.《农村经营制度创新若干问题探讨》,载《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13.《论中国发展城市房地产的不公平及其克服——基于二元社会结构的视野》,载《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5期;

14.《中国城镇化政府行为之法律分析》,载《河北学刊》2014年第3期。





北峰無語鎖雲煙—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2017-11-14

记法校所北高峰游

为了发扬党员同志刻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和爱岗敬业、团结友爱的精神;为了增强事务所团队凝聚力,11月11日,中共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校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登高望远,一路同行”登北高峰毅行活动。此次活动共16人参加。

三上北高峰 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 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 冷去对美人

一片飘飘下 欢迎有晚莺

     这是毛主席1959年11月在杭州登完北高峰后写的一首诗《五律·看山》。北高峰在杭州灵隐寺后,石磴数百级,曲折三十六湾,海拨313.7米,因其居杭州西湖北侧,故名北高峰。

早上8点半,大家准时在浙大玉泉校区集合登山,活动中大家争先恐后的向山上进发,随着高度的不断攀升,山中的气息迎风飘来,顿时让人心旷神怡,环绕的青山让人神驰、向往。大家真切感受到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登峰则是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登上了顶峰,完成了登顶活动。虽然路途曲折,中途还有一些小插曲,但却赋予了本次活动更多的意义,培养了团队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气馁,始终保持不服输的意志品质。